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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30日,重庆北碚区发生一起电瓶车事故纠纷,接警后,民警赶到现场处理。
处置中,当事人翁某对民警处理不满,与妻子陈某袭击民警,民警遂使用枪支将翁某击伤,翁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。
很快,北碚分局就出具了情况通报。
通报上面已经说的很清楚了:袭击民警。
注意,这可是袭警啊。
我查了一下咱们国家的警械使用条例。
其中已经说的很清楚了: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,以及袭击人民警察的。
人民警察可以使用依法使用警械。
而且,现场还有群众反应:翁某和其妻子当时情绪激动,还有过抢夺警枪的行为,在这种紧急情况下,民警拔枪射击,是没有问题的。
警察的做法,一点毛病都没有。
袭警被枪击,伤重而死,成年人,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。
本来,这件事情无可厚非。
可是,当消息和现场视频传到网上后,网友们却炸了锅。
很多人在平安北碚的微博下面留言发声,要求彻查真相。
还有人阴阳怪德国黄秋葵牡蛎胶囊气的在下面说:“交通事故,你就掏枪直接爆头,自由美利坚?”
有的人看似很正义,呼吁大家不要冷漠看待,事不关己,高高挂起。
因为,下一个走在路上挨枪子的人可能就是我们。
还有人干脆不装了,直接讽刺起来。
并且,碰到有撑警言论的时候,他们还讽刺:希望有天铁拳能砸到你们身上!
怎么样,看完这些,是不是刷新认知了?
简直是离了个大谱啊!
要不是提前看了新闻,知道这是在重庆发生的,我还以为是在香港呢,废青们又蹦出来作妖了!
看完很气愤是不是?这时候,你可千万别反驳。
说什么这要是在美国,有人袭警的话,两个弹夹的子弹早就打在他身上了……
可不能这样说,为什么?
因为如果你这样说了,那帮公知们就会告诉你:“美国人人有枪,对警察有威胁,警察才可以开枪击毙的,而我们呢?我们是禁枪的国家,普通人对警察有威胁吗?这问题根本就没有可比性!”
进而,他们就会得出结论——中国警察有暴力执法了,太野蛮了!
为什么就不能先鸣枪示警呢?或者开枪打他的手,打他的脚呢,非要直接一枪毙命呢?
然后,你就没话说了,公知们又一次获得了胜利。
不过,谁让他们碰到了我呢?
我这人没别的本事,就是喜欢怼公知,最喜欢用的一招就是关门打狗。
既然公知们说了,中美国情不一样对吧?
那行,咱们不谈美国的,就说说中国的。
2015年,黑龙江省庆安县也发生了一起男子袭警后,被枪击身亡的事件。
和这次的重庆袭警案,一模一样。
当时的庆安枪击案可谓轰动一时,在全国引发了巨大的争议:民警用枪是否合理?民警是否防卫过当?为什么要遮遮掩掩?
2015年,正是公知们在网上最活跃的时候。
当年,就连腾讯网都专门发表文章,质疑民警开枪的合理性。
这件事在当时闹的舆论很大。
不光是当地检察机关介入,就连公安部也出来回应。
事发后,哈尔滨铁路公安局第一时间组成调查组,开展全面调查。
不光现场勘查、尸体及枪弹检验,调取了现场视频资料,而且,还赴济南、大连、伊春、齐齐哈尔等十余个城市,走访近100名旅客群众,找到60多名现场目击证人,逐一调查取证。
最终,得出了真相:
2015年5月2日,徐某某与其母亲权玉顺携3名子女去大连走亲戚。
12时许,徐某某候车室进站口故意封堵通道,并将安检通道的旅客推出候车室外,关闭大门,致使40余名旅客无法进站,扰乱车站秩序。
保安人员制止无效后,到公安值勤室报警,民警接报后前来处置,对徐进行口头警告,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。
但是,徐某某不听劝阻,辱骂并用矿泉水瓶投掷民警。
民警随即对徐的双手进行控制,迫其闪开通道,让被阻旅客进站。在民警准备将其带到值勤室时,徐继续对民警辱骂并用拳头击打。
当民警取出防暴棍制服徐过程中,徐抢夺防暴棍,并拳击民警头部。
民警立刻使用防暴棍和拳脚还击,但未能将其制服。
期间,徐先将其母向民警方向猛推,后又将自己6岁的女儿举起向民警抛摔,至其女落地摔伤,徐趁机抢走防暴棍,抡打民警头部。
危急情况下,民警取出佩枪,对徐口头警告,徐继续用防暴棍抡打民警持枪的手,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,民警开枪将徐击中。车站派出所随即拨打120呼救,25分钟左右120医生赶到现场,确认徐已死亡。
这,就是整个事情的全部真相。
看到了没有?
重点,我已经用红字给标出来了。
民警先是口头警告,然后用了防爆棍,但是徐某某仍然不停劝阻,不仅举起自己的女儿扔向民警,还抢夺民警手中的警械,多次击打民警头部。
最后,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,民警才开了枪。
看到没,民警多克制啊,保持了最大的忍让。
直到最后万不得已的情况下,才开了枪。
所以,最后调查组认为:民警李乐斌开枪是正当履行职务行为,符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及公安部相关规定。
视频的开头,民警也说了:“如果我鸣枪示警的话,无论往哪打,都会有跳弹的情况。”
别忘了,现场可有那么多围观群众呢。
一旦发生了跳弹的情况,子弹打到了旁边的无辜群众,那么这个责任算谁的?
而且,当时警察和嫌疑人的距离只有一米,而且罪犯还在不停的用警棍击打民警头部,并且,还想上来抢夺警枪。
你说这种情况下,民警再去冷静下来,瞄准他的腿开枪?
抱歉,我们需要的是警察,不是超人。
在那种万分紧急,电光石火的情况下,能开出这一枪,就已经很不错了,还有时间去管打腿还是打胳膊?
当时民警脑海中的第一想法,肯定只有:我要开枪制服他,不能再让他伤害我和其他人!
所以,这也就解释了,这次重庆袭警案中,为什么警察没有鸣枪示警,或者枪击嫌疑人的腿部。
这就是原因!
公知们,别再乱带节奏,欺骗不明真相的群众们了!
真要按照你们的说法,遇到袭警的情况,警察应该第一枪先打头发丝,第二枪打指甲盖,第三枪才能勉强允许打一下鸡眼!
如果真这样的话,别当开三枪了,咱们的警察早就英勇牺牲了。
你们知道,警察是什么职业吗?
是服务行业吗,是你去海底捞吃饭,冲你赔笑脸的服务员吗,是你可以随便撒泼打滚的吗?
不,警察是执法部门,是国家暴力机关,维护社会稳定和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,不求你们怎么样,最起码对警察有点敬畏心,好吗!?
当然,我知道,我这话一说完,网上那些同情怪和圣母们也要出来了。
他们会假仁假义的说:“哎呀,那个被枪杀的翁某好惨啊,一家之主就这么没了真可怜!”
“袭警也不能开枪啊,警察是什么体格,你们在警校练过的,不能一个背摔将他放倒制服吗?为什么非要他们的命?”
对对对。
你们说的都对。
敢情袭警了,警察都不能开枪,非得要打不能还口,骂不能还手,你们才满意?
甚至,还有人在网上发帖,说嫌疑人抢枪,警察射他是没错,可是,你又怎么证明他抢夺武器了呢?他得手了吗,他开枪伤害其他人了吗?
还说什么,此举,会助长警察随意用枪的气焰。
我想说:大哥,枪都被罪犯给抢了,警察还怎么开枪啊?
你的意思就是说,等着罪犯把枪给抢走了,朝着警察或者无辜路人开枪,这就能不助长警察随意用枪的气焰了?
到时候,罪犯打伤人,最先骂人的肯定是你们。
你们肯定要骂那个警察,怎么这么没用啊,作为专业警察还被普通人把枪给抢走了,平时干什么吃的,还当什么警察啊,死了活该!
总之,做警察就是不对,不,准确的说,当中国警察就是不对。
正着来,反着来,都得挨你们的骂。
前段时间,重庆警察也上过热搜。
说是有几个执勤的警察在人家星巴克门口吃盒饭,结果服务员出来,以有碍观瞻,把警察给赶走了。
事情发生之后,也是男用黄秋葵牡蛎胶囊玛卡你们,在网上义愤填膺,同情警察,并且大骂涉事的星巴克门店。
还跑去给人家扔白花,送鸡蛋,要求星巴克道歉。
这才过去多久啊,风向怎么变得这么快?难道,你们都是墙头草吗?
再说说关于重庆警察的事情。
2018年2月18日,农历大年初三,杨雪峰在执行安保任务过程中,遭遇歹徒突然袭击,为避免伤及群众,他在腹部、颈部多处被刺伤、血流不止的危急关头,毫不畏惧,与穷凶极恶的歹徒展开英勇搏斗,终因伤势过重不幸壮烈牺牲,年仅41岁。
注意看,后来赶来增援的警察,都是赤手空拳的。
而遇害民警躺在地上,血流成河,可是围观群众却在淡定抽烟。
就好像,警察死了就白死,和自己没关系一样。
可是,当有人袭警被警察枪杀之后,他们不问三七二十一就会上来指责警察暴力执法,各种义愤填膺,这又是为什么呢?
我不举其他例子,还是重庆警察。
同样的事情还发生在2021年7月21日。
重庆市石柱县公安局车管所民警冯中成,为保护群众生命安全,与持刀歹徒英勇搏斗,不幸被刺伤肝脏壮烈牺牲,年仅53岁。
看到这里,看到有警察牺牲了。
你们开始同情了。
你们会质问:为什么警察不能带枪上岗呢,保护好我们大家警察啊?
为什么不给警察配枪啊,为什么不能让警察自卫?
为什么就不能像美国一样,哎呀,警察好惨啊!
可是,当袭警的人死了之后。
你们又会说:警察难道就能随随便便配枪了吗,没有什么用枪规范吗,难道我们国家也要变得和美国一样危险了吗?
毕竟,键盘最无敌。
怎么说,都是你们最有道理。
其实,很多时候,这群人宁愿看到的是一个因公牺牲的警察,然后装模作样的评论几句英雄一路走好,也不想看到一个袭警黄秋葵牡蛎胶囊有延时的歹徒被打死。
因为他们潜意识里的违法犯罪基因,担心自己哪天也会是那个被打死的歹徒。
这是什么狗屁逻辑?!
我想说的是:我堂堂正正做人,不违法不犯罪,我又不去袭警,为什么会担心警察的枪会打到我的身上?
作为尊敬守法的公民,我为什么要共情那个袭警的犯罪分子?
最后,各位键盘侠们。
我支持重庆警察,你们可以喷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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